6月23日入职青羊区清江中路1号青凤集团,现已上班2个月未给到我劳动合同,且8月23日无故辞退市民,公司漏发工资。希望发放市民剩余7月漏发工资且无故辞退赔偿损失。8月25日公司拒绝调解。现公司拒绝提供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辞退证明,具体赔偿明细也不愿提供,称其是试用工,不会进行赔偿,负责人陈英恐吓员工你随便去告,你是试用期员工告不倒的。成都清宇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漏发7月工资1320元,8月26日强制辞退员工且未发8月工资。负责人陈某李某董某以试用期和我司有强大的律师团队等威胁员工。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受理,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推送职能 部门或属地街道进行核实办理(如该问题我区有管辖权则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办理,如无管辖权则整理相关情况推送对方单位),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网络答复或办理结果公告。
再次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