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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省属免费师范生异地调动的问题咨询
2021-09-01 23:01:31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和我的丈夫都是人民教师,他是省属免费师范生并于18年9月参公,现工作已满三年,已结婚,我目前在西充县一所乡镇学校工作,我们都是因为热爱教育所以选择教师,无悔扎根基层,为祖国乡村教育事业发光发亮,但也遇到了很大的难题,一是夫妻二人长期异地,无法同时兼顾家庭与工作,面临着照顾老人,养育子女的难题,只能周末短暂一聚,跨越来回接近400公里的路程,长时间以来,耗费了较多的人力物力,遇到家中突发状况,更是劳于奔波,有心无力,严重影响了工作和生活。为此,我也时刻关注政府的相关政策,并于今年五月在省教育厅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得到如下回复: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规定:公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工作3年以上、配偶在省内工作的,可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市(州)实施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的县(市、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当地调动程序办理,并由接收地负责公费师范生的履约管理工作。请问如果我丈夫要从阆中调往配偶所在地西充县域的农村学校,按照南充当地调动程序该如何走?有无具体限制?恳请领导百忙之中解答疑问,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1-11-22 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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