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年08月20日购买阳光中心城14-1-05-06商品房交纳购房预付款10000元,售楼部没有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房一价、不利因素这些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我本人已经大半年没有工作了,属于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有流水的状态,当时我把情况详细给工作人员反映后售楼部告知我可以通过网络给我做一份假的收入证明出一两百块钱就可以了、流水也可以做,有聊天记录为证。事后了解大这样买房子存在巨大风险和开发商协商退款,多次沟通无果,希望相关部门能帮我们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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