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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投诉】关于成都骏川传媒有限公司,涉嫌诈骗,虚假宣传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9-01 05:01 已回复

本人于2021年6月22日在被一个抖推猫的群友添加微信好友,并且以自己通过某家代运营公司的培训做视频带货,半年赚了20万,名额有限为由,引导关注成都骏川传媒有限公司(后经证实,此人即为本公司的托,专门在各个管道伪装成普通用户推荐成都骏川)



随后便添加了成都骏川的工作人员,对方声称是抖音MCN官方扶持机构,并且提供专业的导师一对一指导,承诺高额返佣,且所有的带货视频均为其公司原创拍摄,于6月29日缴纳了4680元报名费。



然而加入后的服务颠覆了本人的认知,存在大量的虚假宣传,整理如下:
1. 宣称自己有专业的摄影团队,制作专业的产品视频,合同承诺为原创视频,
然而实际情况是他们发布的所有作品都能够在抖音以及其他互联网平台上搜索到,且早于其提供视频的时间,更为关键的是其提供的视频质量极差,清晰度极低,作为普通人而言,都能看出此类视频制作成本极低,毫无价值。对方以画质压缩为由搪塞



当本人再次提出原创视频质疑时候对方改口为非一对一定制,是一对N,称视频为公司原创,但否认量身定制,也就是说,同款视频他们可以发给所有N个学员来发布,如果是这样,在内卷的情况下何来流量和销量,所有这些都是交易欺诈的行为。



在本人多次提出需要提供高质量视频的要求,或者更换其他类型视频的时候,对方一直以后期视频慢慢会好起来的,并且拒绝更换其他领域,换言之,对方承认视频质量差,其只有这一个领域视频,与当初承诺一对一辅导,定位完全不符,强制性要求本人只能被动选择他们的低质视频



以下为证据(详见附件视频):同款视频我8月1日发布于自己的抖音号上,然而通过与其他学员的沟通,发现此视频档早在7月21日就被别人获取并发布,且提供的视频由于画质模糊,足以证明骏川的视频绝非原创视频,是其通过互联网搜索的方式获取并盗用,本人提出质疑,对方无法提供创作的证据,只是一再口头承诺是原创视频。



补充说明,我与互联网上有同样遭遇的人进行比对发现,另一家叫做四川抖豪传媒有限公司的,无论从工商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提供的服务内容,沟通话术,合同范本等等都基本相同,应该是同一伙人所为(详细证据见附件)



基于以上事实依据,本人有以下几点要求:
1. 对方服务与合同承诺不符,虚假宣传交易欺诈,应全额退款
2. 对方签订合同后未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3. 核查四川抖音与成都骏川的关联关系,对方宣传一方为盗用,那么有一方必定是违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02 08:35

经我局工作人员对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2单元12层1210号的成都骏川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在注册地经营,该公司已于2021年7月23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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