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锦江区集体户,但是身份证还是原户口地址,由于工作原因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请问应该在成都办理还是回老家办理?到哪个派出所?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公安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户政大队民警电话联系您了解情况,并告知您,根据相关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自2018年1月1日起,不再对个人开具。因工作需要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需开具公函(介绍信)到当事人所在户籍派出所开具,开具无违法犯罪的时间范围为迁入时间起至今,身份证地址为更改不受影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