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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拆迁补偿问题
2021-08-31 16:09:49
已回复
成华区龙潭街道威灵村7组的村民,十年前房子拆迁,2012年生了二孩,拆疑办以当时属于超生未支付罚款,故无法得到赔偿安置,国家已开放三胎也已经取消二胎罚款,故二宝不属于超生。拆迁办不应该再以未缴纳罚款为由拒绝发放拆迁赔偿和安置资格。但是拆迁办最近给的回复是我们没有资格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龙潭新经济产业功能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1-09-09 16: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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