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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求助】青神县万景房地产多收钱不退还,涉嫌诈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31 09:52 已回复

2018年3月3日,我和青神县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万景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于同日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补充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交易标的为位于振兴路25号万景中岩广场酒店式公寓1单元1楼80号的商品房,约定交易价款为167298.00元(大写:壹拾陆万柒仟贰佰玖拾捌元整),我于2018年1月27日向万景公司转款36000.00元定金、于2018年3月3日在万景公司售楼部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向被告转款66286.00元、83714.00元(两笔交易仅间隔5分钟)、现金支付13584.00元,共计四笔费用,总额为199584.00元,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价款32286.00元。
三笔款项都在万景销售部付款,而现万景公司不承认收到定金36000和另外一笔66286款项,但我们有银行转账记录为证。
请求胡书记帮忙,调查并让万景公司退还多与房款32286.00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01 12:03

网友:
您好,就您反映的万景房地产公司多收费涉嫌诈骗的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您于2018年3月以按揭方式购买的万景中岩广场酒店式公寓8-1-1-80号房,万景房地产公司实际收取到您的首付款为97298元,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致。其余的102286元,未入青神县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根据目前调查,暂未发现有额外购房款进入万景公司账户,购房业主也未提供万景公司收取合同价格外购房款的凭证。您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县已于2019年就成立了由住建、市监、公安、税务4个部门组成的联合专案组开展调查工作,2019年11月中旬,联合专案组通知46户信访群众分批次到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做调查笔录(实际只有16户到场做笔录,您是其中到场的1户);2019年11月下旬,专案组对涉案的成都大牧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景拓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成都大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眉山优博房产4家中介机构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资料;2020年3月下旬,专案组对万景公司青神片区负责人及2名当事销售人员做了调查笔录。据目前所掌握情况,购房业主反映的多交几万元购房款未入万景公司账户,业主提供的收据无万景公司相关印章,万景公司出具的发票与合同上金额一致。由于您提到的多收取费用的问题属于您与万景房地产公司的经济合同纠纷,我中心工作人员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有疑问请咨询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联系电话:38855297。
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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