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是凉水村的,于2018年拆迁,2020年的时候又添了一个小宝宝,但是当时政策原因,要求我们户籍地址迁移到购房地址,所以现在户籍地址是在射洪坝这边,请问一下这种情况小宝宝能否享有拆迁补偿呢?
问政四川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射洪坝街道高度重视,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如果您是2018年拆迁并进行了农转非,后续新生儿则属于城镇户口,不属于拆迁安置对象,故不能纳入安置。简阳市人民政府射洪坝街道办事处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