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下午6点50过一点,我开车行经成渝高速简阳段往成都方向,桩号2085至2084公里处看见一辆电瓶车在高速主道行驶,并且搭载有一人,这种行为简直太危险了。希望交警部门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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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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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行人、电瓶车上高速公路的行为,省公安厅高速交警已联合高速公路相关部门,在各个收费站设立了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的指示牌。下一步,高速交警将继续加强辖区巡逻力度,积极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争最大限度从源头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经高速交警核查,未发现8月27日下午至晚间时段有电瓶车在该高速公路上的行车信息,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与您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如您有该电瓶车的违法行车证据,请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一支队举报。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