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绵竹市紫岩街道办一名居民于2009年搬迁搬到金陵月亮湾,搬迁时政府承诺5年内办理房产证,现在已发过去12年至今未给办理房产证,多次询问相关部门都是石沉大海得不到任何回复,多次写市长信箱也得不得回复(信件编码GPPS2103171T4H、GPPS210714Y276),和金陵月亮湾同时搬迁的汉旺安置点、金陵合园已办理房产证,比月亮湾后搬迁的原西南镇檀木村安置小区A区也办理了房产证,B区也正在办理中。为什么月亮湾就不能办理房产证?为什么要区别对待呢?老百姓争取自己的权益就这么难吗?政府的各种推脱真的是在为老百姓干实事吗?相关部门不作为。请领导给一个普通老百姓一个确切的答复!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1年7月14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提交的关于“绵竹市金陵月亮湾房产证问题”的留言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答复:
“关于金陵月亮湾房产证办证的问题”,我局对安置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高度重视,经核实,您反应的市长信箱(信件编码GPPS2103171T4H、GPPS210714Y276)均已回复,现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再次回复:汉旺镇安置房办证工作是我市安置办证试点小区,现试点工作已完成。安置房办证已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我局已安排相关股室正在准备资料办理全市安置房不动产登记证。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如回复中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周玮 联系电话:13518276555)
绵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