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东森花园业委会与2021年7月1日正式成立,7月26日由业委会成员成立新的小区业主群邀请业主加入,并且开始解聘原物业。
本小区情况为2021年1月至7月由联众物业公司服务,8月起在业委会成员的组织领导下更换为祥威物业公司为小区服务。
8月20日业委会发布通知告知小区业主缴纳2021年1月至12月的物业费用,据了解业委会专有对公账户还在申请中,
请问上级领导业委会是否有权力使用业委会成员个人账户向业主收取2021年全年物业费用?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调查处理中,待结果出来我们将及时公布。
尊敬的刘女士: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人民政府文君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小区目前由成都市祥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管理服务,拟采用“信托制”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小区设立共有基金,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属于共有财产,物业企业只在其中收取固定比例费用作为管理酬金。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四)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委会成员可以协助收取物业费,但不能使用个人账户收取物业费。经工作人员核实,因业委会换届后,新的对公账户正在办理中,现收取的物业费暂存于个人账户。下一步,我街道将督促业委会成员规范收取物业费行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8月26日11时02分、8月27日10时10分拨打您的电话,您均未接听。如您还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28-88808061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