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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金堂县申请宅基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25 11:24 已回复

各位领导们!上午好!前两天我咨询的申请宅基地,政府部门回话了,谢谢各位领导,但是政府打电话让我找村长,我找了他,爱理不理的,也不给出建议和答案,我如何做,需要些什么,是能申请还是不可以,我一直在问他,我说领导,我在你等给我回话行不行说一句话都困难吗?希望政府领导帮忙解决宅基地问题,高傲的村长不愿意帮忙也不愿意和我交流。我只能求助你们,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人民政府白果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26 14:24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满足下列情形可申请宅基地: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如您满足条件,且已退出原宅基地,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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