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7月21日通过青羊区鼓楼北三街82号5楼1号中国旅行社(青羊一社)订了机票加旅行定金,共缴纳了4400元的费用,7月27日成都爆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7月28日晚,本人已出发至机场准备值机,值机之前在机场又看到成都新增加新冠肺炎病例,且成都天府机场的工作人员都有感染。并且在准备值机之际,7月28日晚准备乘坐的成都航空公司发布官方公告,因疫情原因,可选择“非自愿 疫情”原因申请全额免费退改机票。因为机票是旅行社代买,所以需要旅行社通过购买渠道退票。后来收到旅行社对我的答复,要求我赔付1056元,从我缴纳的4400元扣除,答复我共退给我3344元。我认为不合理,旅行社方答复说我需要赔偿酒店床位车损等,答复我说钱已经交给了成都天成酒店,天成酒店已收取费用,让我赔付1056酒店费用?,这个地方我要说句,28日取消30日正式行程安排我认为还有机会,再者个人层面自己去定酒店未入住都可以退房退钱,何况疫情原因,在这里我要求有关部门核实旅行社说的是否准确?要求核实是否是成都天成酒店扣除费用,若真是酒店扣除费用我要求退费,因为此为疫情因素,非主观违约,希望尽快答复!!!
李帅: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文体旅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投诉调解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单第2次派单,第1次210807M00049,第2次202108110001,第3次2021080710061,第4次210824M00656,第5次210901M00605,经我局努力协调,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问题已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9月15日10时43分,联系告知您。
青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