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反映干部不作为、乱作为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贪腐 求助】反映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24 16:28 已回复

尊敬的罗书记你好!

      谢谢你把材料转给平武县黄书记,黄书记听信平武县法院唐某、王某枉法判决信息回复的 。判决以人情、金钱为主导,不以实事证据为主,违反了刑法地三百九十九条。事件实事如下:一 2005年12月24日上午,土城村文书杨家志(田茂权姨妹子的亲舅)写的协议 一页,下午田茂全骗去篡改后进行打印,杨家志亲手写的协议未退还。律师张正红、土城乡曾乡长、肖书记、平武县政法委书记杨某问田茂权,都说手写协议交到了法院,法院不拿出来。

      二、2011年写好的判决书,看不清楚内容。

      三、2006年宋大爷到平武带外孙女,田茂权任何手续没办理,就把宋大爷自留林砍伐了一块地种玉米,所砍伐的树木卖了180-190立方米。田茂权勾结村文书把宋大爷的一折通改到2009年,把宋大爷四人的国家补助领取至现在,违了约就躲了。

      四、2007年田茂权的老丈人把何家地顶上的林砍光卖完,送人改界写为2.29亩,2008年把宋大爷所有林里沙树砍完卖了买张某的房子,把宋大爷的田卖了两分,获利7000元。

    五、2008年2月21日田茂权被张家界公安局关押,支使张某勾结土城村书记张某(女人在乡政府食堂上班,姐哥是县政府副书记) 偷窃宋大爷户口本和作废私章,写假契约、假申请,私刻宋大爷的假私章,把宋大爷1982年修的房子过户15000元在田茂权头上,卖价是45000元。

      从此侵占自留地1.08亩,承包地6.58亩,毁地卖地卖公路,侵占林地 ,砍光卖完 , 送人改界后写为43 .18亩。田茂权2010年2月20日劳改放回,成片砍林运到水晶卖580元一米。 

      平武县法院隐瞒了所有证据,叛得宋大爷全家一无所有。 

     2012年3月29日平武县法院问了一下情况,收取了我所有证据原件,问了一下过程,说休息一下协商给宋大爷赔偿多少钱,结果却支走了田茂权一家,法院唐某劝我撤诉,让!我不同意,唐某说不让就等法院判后,就不再理会了。 一没开庭二没审, 2012年12月25日通知我拿判决书,判决书上一派胡言,叛得宋大爷一家一无所有。

      请上级领导实地调查,按照党的政策 ,按照法律法规,公平、公正的解决,还回我的全部财产和一切损失。

     感谢领导给予解决为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武县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9-16 15:04

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情况,我们非常重视,经调查核实,向你回复如下:
一、关于你反映的第一项田茂泉在打印协议时篡改手写的协议问题。
经调查核实,打印《协议书》系你与宋仕斌作为原告方及田茂泉作为被告方,你们双方向法庭所举的证据,上面有宋仕斌、田茂泉签字并捺手印;手写《协议书》系田茂泉举证, 没有你们双方的签字捺印,证人杨家志证实系其亲手所写。经比对两份《协议书》实质内容一致,表述略有不同,手写《协议书》应属打印《协议书》的初稿。法院对打印《协议书》予以采信,符合法律规定。
二、关于你反映的第二项判决书看不清的问题。
如法院向你送达的判决书确有看不清的情况,你可以及时到法院要求更换。
三、关于你反映的第三项田茂泉改宋大爷一折通的问题,领宋大爷四人国家补助的问题。
经多次做工作,田茂泉同意将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款退还给你。
四、关于你反映的第三项、第四项田茂泉砍伐树木的问题。
经调查,从宋仕斌与田茂泉于2005年12月24日签订的《协议书》起至你们起诉的时间长达六年,这六年你们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且《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据协议,宋仕斌承包经营的相关林地也一并转包。田茂泉对林地树木的砍伐变卖行为是否属滥伐行为与案件的审理没有关系,你可向林业部门举报核实。
五、关于你反映的第五项田茂泉偷户口本、作废私章,写假契约、假申请,私刻假私章,把实际卖价是45000元的房屋以15000元过户给田茂泉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你们实际卖价45000元,而田茂泉以15000元的房价完税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关于是否有偷户口本、作废私章、写假契约、假申请,私刻假私章等行为在案件一审时你们没有向法院举证证实。
六、关于你反映平武法院隐瞒了所有证据,判得宋大爷全家一无所有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你们与田茂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平武法院经审理于2012年12月24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宋仕斌、鄢家友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视为无异议。从2013年至今,你就该案多次信访,该案也经多次调查核查,核查结论均为:该案在适用程序、事实认定、案件处理结果等方面均没有问题。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