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青羊区 » 投诉四川抖豪传媒有限公司欺诈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企业 投诉】投诉四川抖豪传媒有限公司欺诈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24 13:05 已回复

本人于2021年8月6日被自称是四川抖豪传媒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以抖音官方MCN机构入驻邀请,能够提供短视频指导,带货视频,并且能进行商品返佣为由添加微信,并于8月7日,支付4550元加入



然而加入后的服务颠覆了本人的认知,存在大量的虚假宣传,整理如下:

没有基本的常识,误导消费者,把快手和抖音说成隶属于字节

宣称自己有专业的摄影团队,制作专业的产品视频,合同承诺为原创视频,并且发送一些视频予以佐证,实际情况是他们发布的所有作品都能够在抖音以及其他互联网平台上搜索到,且早于其提供视频的时间,更为关键的是其提供的视频质量极差,作为普通人而言,都能看出此类视频制作成本极低,毫无价值

然而本人提出质疑,对方已发错为由搪塞,后经证实确实是他们的作品,又改口此类视频仅作为前期养号使用,后期作品会不一样



以下为证据(详见附件视频):同款视频在我8月2日加入之前在抖音上已经有多人发布,比如8月1日的,以及更早时间的7月21日获取的视频文件,且由于画质模糊,足以证明抖豪的视频绝非原创视频,是其通过互联网搜索的方式获取并盗用,本人提出质疑,对方无法提供创作的证据,只是一再口头承诺是原创视频。



且当初承诺的一对一原创视频也变成了一对N,称视频为公司原创,但否认量身定制,也就是说,同款视频他们可以发给所有N个学员来发布,如果是这样,在内卷的情况下何来流量和销量,所有这些都是交易欺诈的行为。



补充说明,我与互联网上有同样遭遇的人进行比对发现,另一家叫做成都骏川传媒有限公司的,无论从工商注册地址,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提供的服务内容,沟通话术,合同模板等等都基本相同,应该是同一伙人所为(详见附件视频)



基于以上事实依据,本人有以下几点诉求:
1. 对方服务与合同承诺不符,虚假宣传交易欺诈,应全额退款
2. 对方签订合同后未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存在偷税漏税嫌疑
3. 核查四川抖音与成都骏川的关联关系,对方宣传一方为盗用,那么有一方必定是违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25 10:43

经我局工作人员对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西珠市街10号的四川抖豪传媒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在注册地经营,该公司已于2021年8月23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青羊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31 13:47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税务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8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与四川抖豪传媒有限公司办税人取得联系,其反馈因2021年8月20日公司还没有购票,所以未开发票。2021年8月20日四川抖豪传媒有限公司购买并开具了发票,其已到税务局接受了200元的罚款,投诉人的发票已在2021年8月25日下午开出。
2021年8月26日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投诉人,一直未接电话。因此,上述情况无法电话告知。
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8月3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