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天府新区管委会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建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23 11:24 已回复

您好!我是天府新区煎茶镇鸿湘村三组(原丝房7社)的村民。上次我反应我我们队上的事情,后来村上的人就打电话问了一下,我是不是向上反应过情况,其他就什么也没有说。而且队长也没有和村民商量过,就直接已经把那几个村民不同意他们分配的人列入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内,还人我们村民去签字分配。他们凭什么能这样做?我们的集体经济是不是该由我们老百姓自己做主。我们反应的这些到底有没有人管?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煎茶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25 16:4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煎茶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问题,能否参与分配一事,需村民小组自行讨论形成合法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的通过需全社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并签字后才生效;需新增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资格确认每年各组都约定有时间召开户代表大会进行讨论确定;已通过户代表大会讨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需要再进行讨论。
以上情况于2021年8月25日16时24分与您联系。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