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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简阳市住建部门监管不力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21 18:58 已回复

多次投诉反映父亲在简阳市雄州大道天汇美域天成工地开施工电梯被人打伤问题,简阳市住建部门答复,通过与施工单位了解情况得知受害人索赔六万元中包含了劳务公司支付的三万元工资、养伤赔偿等,且称工地方以父亲被打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父亲未住院故不给予养伤期间的赔偿以及无故辞退的赔偿,便让受害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并未履行调解义务,对此可以认定部门只是听信工地方言辞,父亲确实并非未住院,8月4日肇事者车怀勇陪同父亲一同前往简阳市人民医院进行检查(配合石桥派出所吴放警官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检查项目),当时车怀勇拒绝赔偿,派出所民警称先让打人者带父亲治伤,暂不行政拘留打人者,其后因简阳市人民医院床位有限,院方要求先核酸检测,等待有床位的通知,至今医院无人联系通知有床位,核酸检测结果还在医院未取,父亲被迫无奈只能在家养伤,当日傍晚车怀勇与其秦老板联系我们请求和解,车怀勇与其老板全程未表明赔偿款中包含工地方支付了三万元的赔偿金,车怀勇表示只能支付5.5万元,其秦老板也私下表示此人身上还有很多官司,算是纳入了失信人员名单,让我们接受5.5万的赔偿,此人只能凑够5.5万元,且表示作为老板为其垫付5000元,又如何让此人归还五千元,全程没有表明过是代表劳务公司或工地方来慰问支付赔偿,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一致赔偿六万元,由车怀勇支付现金(秦老板有录视频为证),受害方对于故意伤害罪进行谅解,并于8月7日在石桥派出所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此协议此赔偿仅未不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并非调解劳务公司对疗伤期间的补偿以及辞退的赔偿,且劳务公司并未与父亲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施工电梯也未注明劳务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电话,已属于违规行为,住建部门也未进行监管协调配合提供劳务公司信息,导致民工维权艰难,工地所以民工以及相关负责人均拒绝配合提供劳务公司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提供申请劳动仲裁的重要信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24 15:58

来信人:
您来信反映的关于您父亲在简阳市天慧美域天城项目被殴打致伤要求赔偿等相关问题。来信已收悉,现将情况处理回复如下:
我局收悉该信访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了信访人,通过信访人得知其父亲在简阳市天慧美域天城建设项目被工友殴打致伤,其要求项目对其父亲进行相应的金额赔偿,我局工作人员表示会针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并要求项目妥善处理。
我局庚即联系了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苏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积极协调分包单位及劳务公司妥善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2021年 8月9日,项目施工单位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至我局:该事件已于2021年8月9日由项目方牵头,召集分包单位及事件双方当事人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达成一致意见,即由该劳务公司派遣工人车怀勇赔偿信访人父亲人民币六万元整,双方签订《谅解协议书》,信访人表示后续不再追究。
2021年8月16日下午14:00,我局再次与信访人取得电话联系,其表示六万元为父亲被殴打的赔偿费用,工地应针对辞退其父亲赔偿其三个月工资,并赔偿疗养期间工资。2021年8月16日下午17:00,我局工作人员现场与天慧美域天城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沟通,项目表示信访人父亲并无住院,而其签订的《谅解协议书》表示其后续不会再针对此事件进行索赔,该事件在项目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其工地现场管理相关条约,符合其辞退条件。如信访人对此持有意见,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起诉。
经后续查证,该信访案件现场调解时间节点实际为2021年8月7日,由于项目与我局汇报出现失误,且与信访人对关于其签订的《谅解协议》的理解有所不同,导致您对信访回复件不满,我局对此表示歉意。
2021年8月18日下午15:00,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以上情况告知了信访人,明确其提出的工地方赔偿相关费用目前我局已无法再进行协调,如信访人对此表示不满,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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