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的妹妹 目前在成都市青羊区大墙西街33鼓楼国际35的青岛联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工作。我觉得他们公司要求的加班时长严重超标。
我国《劳动法》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但实际上:她们周一到周五一般都是早上9点到晚上8点 甚至有的时候也是晚上九点。每周周六也上班,而且每个月15后一直连续上到月底。强制员工加班。这个工作时长已经远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长。并且从下午1点到晚上8点这之间不允许员工点外卖。这也太拿员工的身体开玩笑了。目前我妹妹因为个人原因暂时不能离职。
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关注下这件事。
此致
敬礼
王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西御河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联系您核实情况,因您无法提供单位联系电话,故无法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向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也无法进行后续的调解。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建议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据,到青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登记(青羊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为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电话:028-86258909)。若您想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此诉求,您可到单位的工商注册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青羊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青羊区平安巷10号,劳动仲裁电话:028-86770535)。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8月23日17时03分左右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西御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