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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投诉)督促朗基香颂天府退还协商好的定金
fu88fu
2021-08-20 18:09:41
已回复

       尊敬的相关部门及领导:

       本人于2021.5.3日在朗基香颂天府(天府大道警官学校旁)交住房7栋2单元402室定金5万元,车位-1楼223号定金0.5万,后因合同内容未达成一致,开发商又不履行合同按约定优惠价格售房,2021.5.9日与经售楼部协商达成协议退还定金5.5万元,退房退定手续已经办理,连同认购合同以及收据等资料原件全部退还售楼部,承诺2个月左右退还定金。

       截止目前,已经过去3个多月快4个月了,期间有联系过置业顾问,说资料已上交,就无下文,不能这样无限期拖延,既占用老百姓资金,又没有个说法,现当时的置业顾问已离职,难道办理的退定协议不收法律保护,请领导部分督促朗基香颂天府尽快履行协议,退还定金5.5万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1-08-23 09:07:41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回复时间:2021-08-26 17: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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