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大病救助和低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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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大病救助和低保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20 12:23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石孔乡人,家里婆婆78岁急性脑梗导致半身瘫痪,爷爷77岁肺气肿多年,长期吃药,妈妈腰椎间盘突出,也多年没有务农也没有打工,以前父亲一人在外打工挣钱供我和妹妹读书,现在婆婆瘫痪,导致父亲也不能出门打工了,家里经济相当的困难,已经无法保障婆婆爷爷和妈妈的药物开支,请求政府给与帮助。但是我们普通老百姓也不知道乡政府到底有没有大病救助或者民政临时救助或者慢性病救助等等相关的政策,我是通过其他乡镇朋友了解到有这方面的政策,而且我爷爷还是多年的老村支书兼会计,但是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没有享受任何的补贴。所以特来恳请政府给与帮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安县石孔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30 11:49

网友,您好!
您发帖“咨询低保申请、大病救助、民政临时救助、慢性病救助等相关政策;同时反映家里经济困难,请求政府给与帮助。”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低保申请的条件和程序
(一)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条件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就石孔乡村(居)民而言,具体条件是:持蓬安县石孔乡户籍的常住人口,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90元、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90元,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可按程序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申办程序
本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根据入户调查结果和公示结果)→报县民政局审批。
二、关于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根据《蓬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蓬安府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各项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按2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不超过2万元。
(二)因医治重症、绝症花费金额巨大,导致家庭暂时困难的城乡低收入居民;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各项医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在1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年救助不超过2万元。
因您匿名留言,无法了解您的家庭具体情况,请拨打电话:0817-8997079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政策,对您家庭进行力所能及的帮助。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蓬安县石孔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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