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商业广场小商铺,城管部门不允许在门口放置东西经营。这两年都亏得一塌糊涂了,这样更是雪上加霜,不给人活路啊。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临街的商场、商店、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物品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因此,岀摊占道是严格限制的。
同时,为了解决疫情期间老百姓临时就业问题和室内消费受限问题,助力复工复产,增加百姓的就业收入,实现公共利益,我们城管系统在疫情防控期间,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工作等前提下,出台了五允许一坚持政策。政策执行一段时间后,成都市城管委又推出“八项措施”的负面清单,对当时不足的情况进行了调整,明确坚持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准确把握管理城市与方便市民、规范市容秩序与助力经济发展的关系建立摊点摊区设置引导机制。要求基层规范管理。
以上情况于2021年8月23日14点57时通过面谈方式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