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省级、市级领导们:我是现成都市武侯区机头镇果堰村10组村民,因2000年左右城市建设我们原房屋在现在中华名园附近处,修建三环路把我们原农民土地和房屋全部征用,然后统一搬迁到现在的果堰村地段,当时所谓统一征收,喊所有村民签署了相关政策。由于时间推移转眼来到2021年,历经20几年了。我们都长大成人,也合法合规的组件了自己的家庭。现在果堰村街道社区说我们。2000年左右签署的政策里面只有原来的相关人员。后期政策婚嫁和生育不计入拆迁补偿,无法分配房子。我们正常婚嫁生育。没得住所。这是民声。也是民意。我们要求并非无礼。只要求和现在零征拆迁一样,子女配偶合法合理拥有相应的权力。也请政府相关领导调查一下。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回复。让我们知道是什么发展建设需要在签协议侯20几年后来执行20年前的法案?以上意见经属于个人意见。如有冒犯还请海涵。
林茂(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首先感谢您对武侯区机投桥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你询问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机投桥街道果堰社区十组属于统征社,征地批文为四川省人民政府于2005年12月22日下发的《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04年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05〕396号),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复为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7年5月15日下发的《关于武侯区机投桥街道果堰村一、二、四、七、八、九、十、十一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成办函〔2007〕107号),同时根据《关于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实施中有关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3〕15号)第四条(三)“其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之规定,果堰十组转非安置和住房安置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15日,如您反映新增人员属于截止日期之后迁入,相关安置暂无政策支撑,具体情况您可持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及资料前往武侯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
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建议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