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镇高庙村已经被占领,少数人还没有占,但是上级领导说需要宅基地才可以分房子住,我是离婚了的,一无所有,外地嫁于此地,哪里来的宅基地呢?现在才发现没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能麻烦领导帮帮忙,解决下这个难题吗?让我有个遮风避雨的地方。?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满足下列情形可申请宅基地: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如您满足条件,且已退出原宅基地,可自行向村委会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