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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关于德阳新的收取停车费用的不合理之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18 09:07 已回复

尊敬的靳书记

       您好,我是德阳一普通市民,自我们德阳停车收费从今年3月1日执行以来,德阳的室外公共场所收费达到一天16或15块,要是停一个月的话停车费则达到了400.500元,对于普通家庭实在是难以接受,现在交通达不到全覆盖,而且随着私家车的增加,公共交通的时效性更加延后,按照官方统计德阳的小车保有量为60.70万量,小车都不再是以前的奢侈品了而是必须用品,我们为了养车费用减少绞尽脑汁,平时都是在网上有活动打折购买机油机滤空滤这些自已保养,我看到网上很多人的反映停车收费贵,主管部门回复主要说的是,收费提高有利于车位利用,对比绵阳和成都城市,二个就是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相比2007年增加,但是我们都知道,德阳城市的城区建设和人口密度远远不及成都和绵阳,没有可比性,德阳城市明显要地广人稀一些,所以此次收费不是造成停车位的合理利用反而好多人停不起,造成公共停车位的空置,凡是收费的各个区域由以前的一个车位难求到现在很多地方都是空荡荡的像玉泉市场片区都是这样更何况别的区域了,而且对比2007年居民可支配收入也仅仅增加了1倍多,而才出炉的七月经济数据表明居民的经济数据存在一些情况,以前说是最高8元一天,但是基本收的都是3元一次倒还合理,如果是车位紧张的区域收费还好,但是我们现在的小区现代花园与七彩城周边也开始停车收费了,的确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七彩城里面的停车费用也高,卖车位的话经销商也要价很高普通人也拿不出哪笔钱买车位,本来我们平时停下车就是刚需又不影响到公共交通,好多小区外边的停车位都是本着便民的原则没有收费,为什么又开始在我们小区外面收费了,碍着谁了或者浪费公共资源了吗,故此我建议以下几点意见给靳书记:

1、建议在市区繁华地带实行停车收费,哪样确实有利于车位的合理利用,但是像我们这些离城很远的纯小区和浪费公共资源基本不沾边,请保持原状不要收费,本来德阳很多地方的收费也没有实行全覆盖,有的小区外面在收,有的没有收,我们也想不通有什么不同,本着实惠和便民原则,希望高抬贵手不要在我们现代花园和七彩城顺兴苑间收费。

2、如果确实要收费,因为逼着我们要停进小区内,但是我们小区的开发商一是车位卖得非常高的价格,本来车位是房价的5倍为合理,现在开发商要价是房价的10多倍了,我们买不起,租的话也是300多也租不起,麻烦政府参照深圳类似提出室内包月停车收费统一为每月250的标准,当然德阳的物价和收入远不及深圳,哪么应该统一标准为室内小区停车收费为100左右比较合理,我们也就解决了停车难和停车贵的问题。

3、德阳的停车收费是由一家德阳的公司在做,公信力低也不透明,建议我们停车缴费直接缴入政府财政帐户,另外如果说真的是为了我们便民的话,请给予我们包月的优惠,比如每辆车每月包月停车费用给80,100可以在德阳公共停车位上都可以停也是比较可行的办法,按照官方统计德阳有60万辆车,要是包月一个月100的话假定全部包月,一个月也可以收费6000万,一年也是有7亿2000万了,现在好多的空转瞬车位也可以得到利用不造成浪费,我想我们百姓的问题得到解决也就能开心的工作上班为德阳的建设添砖添瓦了。    

    感谢靳书记的聆听,谢谢您,烦请您们父母官为我们全城有车一族谋取福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市发改委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9 11:3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价格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德阳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出台背景和过程
随着德阳城市的快速发展,交通拥堵现象日渐严重,疏堵保畅迫在眉睫。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要求,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场所建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停车资源配置使用效率、推动停车产业优化升级的收费政策,我委开展了价格成本调查,结合德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和兼顾停车场运营成本等实际,参照省内其它地级城市停车收费价格水平,草拟了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方案,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召开听证会听取民意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决定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市区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政策。
二、为什么要推进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53条明确指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2015年国务院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第八条规定,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指出,要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推进政府定价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
(二)城市交通疏堵保畅的需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数量急剧增加,机动车泊位严重不足,城区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需要更好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资源使用效率,引导市民合理使用公共停车资源。
(三)现行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行停车收费不分路内路外统一为“3元/辆.次”的收费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由于收费标准是基于13年前的物价和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的,低廉的收费标准导致一些车主采用各种手段长期占用停车泊位,停放大量“僵尸车”,部分商家强占公共停车泊位等乱象屡屡发生。过低的停车费标准,无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停车场建设与管理中来。适当提高停车费标准、推进差别化收费,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可提高停车位的周转率和使用效率,减少停车泊位被长期占用等不合理现象;缓冲停车供求矛盾,合理引导停车;平衡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有利于倡导践行“绿色出行”,打造低碳城市;可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增加停车泊位的有效供给,逐步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矛盾。
(四)合理补偿停车管理运行成本。2007年至今,机动车停车服务管理运行成本不断攀升。为提升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实现停车规范高效有序,相关部门正加快推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加强停车综合治理,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提升城市形象、推动产业升级和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需要对现有停车费标准作适当调整。
三、关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问题
(一)原有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亟待进行调整。原停车收费不分路内路外统一为“3元/辆.次”的收费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由于收费标准是基于13年前的物价和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的,低廉的收费标准导致一些车主采用各种手段长期占用停车泊位;停放大量“僵尸车”;部分商家强占公共停车泊位等乱象屡屡发生。过低的停车收费标准,使众多公共资源被低廉成本占据,既造成城市交通拥堵,也无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停车场建设与管理。
(二)加快推进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市区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堵塞停车收费管理漏洞,合理补偿停车管理运行成本,需对现有停车场所实行智能化改造,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三)与周边城市停车收费标准比较德阳仍处于较低水平。以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为例,当前成都市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10元/小时,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3元;二类区域8元/小时,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绵阳市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首小时5元、二类区域4元;泸州市临时占道停车起步价也为5元。我市收费标准一类区域起步价4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二类区域起步价3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收费标准是较为合理的。
以上是对您所提问题的回复。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还有疑问,欢迎垂询相关工作人员。
祝您身体健康、平安幸福!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2591159


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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