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因家庭贫困,到成都打工,后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一家名叫(京腾舰商务有限公司)的滴滴租赁平台公司,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以租代购的租车合同,由于家庭原因只跑了两个月于2018年7月30号就将车辆退还给公司,2018年9月22号前后向杭州银行说明(车辆不在我的名下,已退还给给公司,跟公司解除了租赁合同,车辆由公司处理,车辆的一切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还多给了一个月的租金,并与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车终止协议,截止2021年8月10号,此事已经过去三年多,近日却被担保公司告知,我当初租的车辆是以我个人信息向杭州银行贷款购买的,目前车辆贷款已逾期,让我还款,如不还款要起诉我,从退车之日起到现在,我未曾开过 未曾从中获利,车辆也不在我的名下,也未曾收到杭州银行的贷款逾期催款通知,更没有收到所谓担保公司的贷款逾期催款,三年过去了现在 担保公司又让我还款,还要起诉我,请问这事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2021年8月25日9:28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您,约定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您称您在西藏无法到现场接受调查,待您回成都后再联系工作人员约定时间进行调解。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8月25日9:28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金泉所:87656879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