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由于今年我儿子医病,费用过高,加上我父亲,常年吃药,住院,就申请了困难退伍军人救助,村书记,开了三次会都提到申请成功,共4次住院,自费已达两万,我曾经,打过观桥镇退伍军人站领导的电话,他没结。7月14日填表,我将材料交给了村书记,到现在快1个月了,我也没收到钱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蒋文武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你家共有四口人,你本人在成都做木工,长子在成都网吧上班,你妻子在三台租房照顾次子读书。因你次子患有癫痫,从今年2月起多次住院治疗,我镇在知晓你的情况后,考虑到你为退役军人,根据《三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三台县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三退军发〔2021〕17号)文件规定,可申报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该基金旨在帮扶具有三台户籍、面临特殊困难无法通过现有制度予以保障,或保障后仍有较大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该文件对医疗困难的家庭做出了具体说明:退役军人家庭或成员因重大疾病住院,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各类报销后每年家庭符合报销范围的自付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的。经审核批准后,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实际自付费用的25%进行帮扶,最高不超过1万元。通过你向我镇提供的相关票据进行核实,你次子自今年2月起到7月分别于三台县人民医院、绵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治疗期间费共33485.72元,其中:医保报销12799.78元,合规自费9587.31元,门诊及医疗检测等其他费用11098.63元。因此,你家目前报销范围内的自费为9587.31元,不符合“报销范围的自付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的审批条件。
关于你提到的开三次会都说申请成功以及资料上交村书记未见到钱的问题,经核实系你向村委会提交的申请资料填写不规范,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时未通过返回重新填报,并非申请成功。8月23日,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曾通过电话告知于你。
同时,我镇考虑到你自费部分较多的情况,已为你申请民政临时救助,相关费用已支付到你的一卡通上。同时,在以后的生活中,若你次子患病治疗费里符合报销范围的自付部分达到标准,可按程序申请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若你的家庭确实因病、因灾等造成生活困难,可按程序申请临时救助,符合低保条件的可按申报程序纳入低保。
根据留下的联系方式(15208339569),已将相关情况告知于你。如有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0816-5880005。
中共三台县观桥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