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书记您好!我们是营山县大南街138号3、4、5单元的住户,2021年6月9号,绥山拆迁办庞主任就在我们住房旁边张贴了“提前搬家通知”,我们看到通知后又纷纷租房定了房子。请问绥山拆迁办张贴的通知是合法有效的吗?我们何时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呢?谢谢您们!
营山县城“城市双修”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问政四川网友反映营山县大南街138号房屋征收补偿款未收到有关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反映营山县大南街138号房屋征收补偿款未收到的事项我办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办了解,该段现已纳入营山县“城市双修”工程的被征收房屋货币安置范围,且房屋征收补偿款主要使用的是农发行贷款,目前贷款资金已经到位,银行开始按整栋楼签完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分期分批拨付房屋征收补偿款,待整栋楼完成打款后社区将通知住户搬离该楼栋。
感谢您对“城市双修”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营山县城“城市双修”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