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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大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代文豪滥用职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balika123  2016-04-20 14:24 待回复

四川省三台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亿辉公司”)控告大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代文豪,在大英联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联邦公司”)与亿辉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滥用职权严重超诉讼请求查封亿辉公司69套拆迁安置房。

亿辉公司对69套拆迁安置房被查封申请复议。亿辉公司在借款时,已将自有的一块估价为2423.29万元的土地押给了联邦公司且抵押权未解除。大英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26日作出(2015)大英民保字第118号保全复议通知书,以亿辉公司可能存在出售转移财产、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理由,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等为由驳回了亿辉公司的复议申请。

亿辉公司对该案提出以下问题:
一、大英县人民法院为什么不保全查封抵押的这块土地?人民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这块土地地上建筑物尚未拆迁完毕,将来执行有困难。但该地土地评估价为2423.29万元,是联邦公司自己选择的抵押物。为什么当事人选择的偿债抵押物,法院就固执地认为不行?法官可以代替当事人选择?法官比当事人还着急?
二、这69套房都是亿辉公司的商品房吗?人民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法院查封的69套房屋是我公司名下的商品房,不涉及拆迁安置户和案外第三人。但根据三台县住建局提供的文件显示,这69套房中38套是已安置拆迁户,16套是已售商品房,只有15套是未售房,请问此举如何“不影响案外人”呢?
三、法官认为保全对象是当事人提供的,他们是按要求查封的,完全不提法院的审查责任,希望法院能尽到审查责任,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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