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经天东路129号上东家园2栋3单位1楼3号在私自将公共区域圈围院墙时,将原本种植在公共区域的一颗树木完全砍伐,另将旁边一颗胸径在30cm左右的树木的两根主要枝干中的一根完全砍伐。根据《成都市中心城区树木移植(砍伐)管理办法》,凡一处移植(砍伐)树木三十株以下的,报区人民政府审批,请问该砍伐行为是否取得了相关审批手续?若没有,请政府部门核查并依法处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华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并向物业了解情况,该处并非为砍伐树木,实为修枝后放置在地上暂未处理的树枝。根据相关管理条例,修枝不需要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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