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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城建股、规划股、双违中队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16 10:08 已回复

书记你好,我们是乐山市犍为县凤凰城C区的业主,由于开发商在住建局和自然资源局备案的规划图纸前期备案资料上小区内一号楼处没有围墙,但实际过程中开发商在小区内一号楼处修建了一个围墙,圈了一块业主们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拿来办幼儿园使用,侵占了小区所有业主们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我们也去查阅了规划图纸和前期备案资料,这里是没有围墙的,并且房产证图纸上也明确写明这块地属于C区业主共有,如果说这块地被开发商圈起来办幼儿园使用,请问我们业主还怎么共有,业主们前期已向城市执法大队违建中队、住建局城建股、自然资源局规划股反应了这一问题,没有得但妥善处理,他们三部门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各部门都在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懒政现象突出、严重的不作为,他们相关部门最终拿一个景观图和竣工图来给业主说那里有围墙,业主询问他们相关部门是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哪个条款来判定那个围墙是合法的,从哪里能证明开发商没有侵占业主公共活动区域用地,他们又说不出法律依据来,也拿不出证明来,这里面存在很多的一些问题,如果他们相关部门认为开发商没有侵占我们业主们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那么请住建局城建股、自然资源局规划股、城市综合执法违建中队相关部门能够拿出法律依据及测量数据和备案资料来向我们几百户业主说明,为什么规划图纸和前期备案资料上没有围墙,为什么规划图和后期的图纸不一样,这里面有没有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问题,最后验收工作是怎么通过的,这里面有没有一些其他问题,值得深思考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来说肯定是规划图和前期备案资料更具有法律依据,在业主们反应的开发商侵占业主们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这一问题上,他们并没有去调查取证以及用测量的数据来分析判定,开始只是从开发商那里去拿出一些其他的景观图和竣工图来向业主说那有围墙,敷衍了事、并且他们前期说的话,后期就改口说的都不一样了,这里面有没其他的一些问题,值得上级部门思考,希望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能够帮助我们几百户业主解决处理!也希望上级领导能够针对他们的不作为和懒政行为进行相关的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27 16:17

匿名网友:
您好!针对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城建股、规划股、双违中队不作为”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相关同志组成的专项工作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阅规划总平图和施工备案图纸,该小区内1号楼(幼儿园)与住宅处现状围墙在规划图纸上为一条单线,在施工备案图纸上明确标示为围墙。经调阅万和凤凰城C区存档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第七条相关配套约定中第7点有明确表述:买受人所购房屋规划范围内设有幼儿园,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采用隔栅隔断。
2021年7月30日收到关于“万和凤凰城”围墙相关投诉后,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于7月30日下午4点在县综合执法局会议室进行专题会商,赓即组织专人对围墙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2021年8月1日10时29分,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座机0833-4220206,将调查核实情况向投诉人作了沟通。
2021年8月12、13日收到网友匿名在“问政四川”反映“万和凤凰城”围墙相关问题后,县自然资源局于8月13日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就投诉反映围墙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相关情况于8月18日作了回复。
2021年8月15日部分业主通过心连心反映“万和·凤凰城C区围墙”问题。8月19日下午2点,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相关同志在“万和·凤凰城”C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就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与部分业主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解释。
如您认为该围墙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等规定,由小区业主共同协商,按程序对该围墙进行处置。如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七点条款法律效力存疑,可依法起诉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人民法院裁决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主要领导:杨 周 13541943777
分管领导:路 嘉 18781467233
股室负责人:杨飞飞 17760065253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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