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下,我在去年12月底失业(在公司参保两年),从2021年1月份开始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截止21年6月30日),在21年2月份怀孕,21年11月的预产期,像我这种情况有没有什么补贴政策可以申请呢?
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都江堰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等文件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可一次性发给其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由于您的预产期为2021年11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现已终止发放),不符合领取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的条件,故您无法申请该项补贴。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8月16日15:25,通过电话方式与您联系,向您详细解释相关政策流程,您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