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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感谢】赞同成都购房8.12通知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13 09:22 已回复

成都住建局官方8.12的关于购房的通知,堵住了那些通过频繁迁移户口和社保获得顺位的人员,又对原有的购房需求没有较大的影响,新的通知出来后,购房者可以自由选择更新或者不更新预审码改变顺位,彰显了成都官方对执政的灵活性,再次感谢各位领导能够听到群众的呼声,不用回电,只是想表达一下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6 15:06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成房领办〔2021〕11号)二、登记购房人应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以下顺位复核购房资格:
第一顺位: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二是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二顺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三顺位:落户在项目所在区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第四顺位:具有项目所在区购房资格。
文件发布之日(含当日),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意见书的商品住房项目,其购房资格复核按原规定执行;文件发布之后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意见书的商品住房项目,其购房资格复核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您对排序顺位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取得预审码之后,商品住房项目开始登记报名前提交申诉,及时更正预审码信息。如未在商品住房项目报名登记前提交申诉,则可在所报名项目购房资格复核名单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所报名项目购房资格复核名单的公示时间请您关注企业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及时查阅所报名项目《商品住房开盘销售方案》的相关内容。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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