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关于绵阳市禁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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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建言】关于绵阳市禁摩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12 16:32 已回复

罗书记您好,从以前的资料中我了解到关于绵阳禁摩的问题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我市自2010年6月起在城区实施禁摩措施已经十年,主要是为了遏制飞车抢劫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率以及舒缓交通压力,可是那些都是考虑历史背景做出的决定,目前城区由于公共交通设施落后、速度慢、公交车道占用率高导致许多通勤的人选择骑电瓶车出门(我曾经深有体会,从涪城区永兴镇到长虹大道南段圣水寺十几公里的路程坐公交就要将近两个小时,而骑电动车只需要二十多分钟),快递员、外卖员为了续航问题也都选择那些超标的电动车或者改装电池,危险程度远大于设计本身就能够合法上路的摩托车,而且电动车不需要考证,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经常在机动车道乱窜、闯红灯等行为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违法成本(占用非机动车道、闯红灯只扣五元)远低于摩托车违法成本,导致禁摩的初衷缓解交通压力和减少事故率两个目的都没很好的达成,至于另外一点减少飞车抢夺,现在随着法制教育的进步以及天网系统铺设早已几乎消失不见,所以我认为只要加大对摩托车的改装、无证驾驶、套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摩托车作为一种普通的被国家所承认的交通工具不应该继续被妖魔化,不应直接懒政的一刀切选择延续禁摩政策。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24 11:19

网友您好!城市禁摩从第一天开始就具有极大的争议。自1985年北京市开始禁摩以来,全国已有200余个城市采取了禁摩限摩措施,涵盖全国3个直辖市和21省和自治区。
2008年后我市出现了机动车保有量快速上升,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日趋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在较高区间运行的情况。为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降低城区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支队研究并报请市公安局批准,自2010年6月1日我市实行建成区内部分区域路段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禁止和限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
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道路通行流量已经全面饱和,城区主要交通干道和次干道已经超负荷运行,不具备承载更大交通流的能力。就交通工具的替代性而言,能够替代摩托车出行的交通工具更加广泛;就改善城市交通拥堵而言,应当大力发展大运量公共交通体系,改善和健全城市各组团功能,合理规划好城市布局,才符合市民的整体利益。我市城区不仅对摩托车实行了交通管制,还对货运汽车、专项作业车实行了限制性交通管制措施,对黄标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实行了禁止性的交通管制措施。2019年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我市正逐步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在《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目前工信部正在全国征求意见)出台后将逐步淘汰电动三、四轮车。相关措施对外卖、快递等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是否重新确定我市城区摩托车通行管理措施适用当前群众交通出行和物流外卖快递交通需求,需要对城区道路交通流变化情况进行较长时间观察和分析研判。届时将根据研判成果,研究制定下一步城区交通组织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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