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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疑似庇护违建者利益,损害普通老百姓利益
2021-08-11 22:03:24
已回复
关于举报富顺县时代广场5幢2单元2楼3号违建回复问题,相关执法部门不作为,疑似包庇违建者,违建受益者增值金额巨大,导致普通老百姓财产贬值甚至不能正常售卖,确定不存在“猫腻”?如此执法,普通老百姓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居然能如此“庇护”、“鉴定”?可以“选择性”决定是不是违建?             一:违建居然能解释成不是违建,雨棚不构成违建的前提是不能影响城市美观(沿街房屋)、不能妨碍别人生活(采光、视线、通风等)、不能影响小区整体要求,这些都占有,相关部门一句未在地面形成固定结构,不能将该雨棚认定成违法建筑,便草草了事,是相关部门对自己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还是有其它原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同时满足几点要求,在相关部门面前只需取一点便可定性,法律法规可如此随意?         二:举报的是阳台及大平台(大花园)违建雨棚及以下一层商砼结构,并附有参照对比图,相关部门回一句该层未发现商砼结构违章建筑,答非所问,是想隐藏什么吗?举报的是下面一层商砼结构,结果等来的却是该层未发现商砼结构。是执法不严谨?还是疏忽大意?还是不敢正面回答?还是相关部门怕以建筑图纸,作为鉴定违建依据。所以不敢正面回答,便来一句该层未发现,只字未提下面一层是违建商砼结构,确认违建的依据不用图纸,凭个人经验吗?如此确认是否违建,目的是什么?法律法规的严谨性何在?执法部门都能如此处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怎么可能得到保障? 三:回复宽度为1.3米,暂不说现场观看测量,图片也能直观看出不止1.3米吧,测量工具有“延展”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回复时间:2021-08-20 15: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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