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就职于成都宝粤隆商贸有限公司,6月25日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约定于发放6月工资时(通常为7月10日)补偿一个月工资,截至8月10日也未收到,且了解到公司门店宝能生鲜全部关门,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无法索取,恳请相关部门帮忙督促公司支付。
先生: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草市街道劳动保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克扣工资等问题。需本人或委托其他人现场举证。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请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单位准确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和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到青羊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登记, 接到投诉之日起符合受理条件的将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自立案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依法告知。地址: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5号楼801室;电话:(028)86258909。
草市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