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德阳 » 中江县 » 户口迁入城区,自留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归属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咨询】户口迁入城区,自留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归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bgc_1334189  2021-08-09 16:00 已回复

你好,我是中江县柏树乡王庙村的村民,于2000年将户口迁入中江,现在老家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还是归我们所有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江县柏树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2 18:05

网友您好!
您所反应的问题,经柏树乡人民政府核实,特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享受宅基地使用权,您已将户口转走,不再是集体成员,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于个人所有。但房屋不允许翻修,房屋坍塌后回归集体所有!如还有不清楚,请到柏树乡政府具体科室进行咨询!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