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中江县柏树乡王庙村的村民,于2000年将户口迁入中江,现在老家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还是归我们所有吗?
网友您好!您所反应的问题,经柏树乡人民政府核实,特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只享受宅基地使用权,您已将户口转走,不再是集体成员,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宅基地上房屋属于个人所有。但房屋不允许翻修,房屋坍塌后回归集体所有!如还有不清楚,请到柏树乡政府具体科室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