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文庙滨河路186号--188号,南河丽景杀鸡店铺,长期把装鸡的笼子放在滨河路人行道旁,臭气熏天,人行道的行人苦不堪言。市场管理部门为什么不规范店主行为?为什么不作为?为什么视而不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1年8月9日15点32分在问政四川南江论坛反映“南河丽景杀鸡店铺污染环境”一事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件后,我局组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处杀鸡店铺主要从事活禽售卖及宰杀。针对该问题我局落实专人与店主当面沟通要求加大店铺冲洗消杀频次,减少臭味,同时要求店主不得在人行道上堆放活禽及其他杂物,避免影响行人通行,倾倒羽毛等其他垃圾时进行袋装,不得随意抛洒。该店主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卫生工作,同时接受监督。后期,我局将对此处持续关注,加强监管。如若发现污染环境问题将责令其整改,避免扰民。
感谢您对工作的参与,同时也请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