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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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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9 13: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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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我在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87号阳光新业中心上班,任职IM网络部客服,任职期间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我是从2020年3月9日正式上班,2021年8月3日被代理区长张芳芳口头以我不能胜任此工作为由(未出示部门考核数据及其他)辞退,但至今未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安排了HR张晓龙与我办理,让我自愿离职,我拒绝。公司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我要求按照劳动法相关条例对我进行相应经济补偿,遭到张经理的拒绝(全程有录音为证)。希望领导帮忙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
回复时间:2021-08-11 13: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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