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在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87号阳光新业中心学而思培优上班。我在其任职IM网络部客服,我是从2020年3月9日正式上班,2021年8月3日被管理张芳芳口头(以我不胜任此工作为由,未出示部门考核数据以及任何资料)辞退,任职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属用人单位主动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至今还未收到正式的辞退通知书,让HR(王晓龙)一直跟我沟通,刚开始还装作不知道这件事,想让我主动辞职,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赔付补偿金,希望领导帮忙解决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问题,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希望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付补偿金。
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9日下午14点34与您电话联系,核实具体情况后,向您详细说明了本部门的职责权限及申请仲裁的办理程序(请搜索微信小程序“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按照平台要求申请)。您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8675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