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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求助】东部新区户口直系亲属平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6 20:09 已回复

市长,你好!我想直系亲属平迁户口,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父母去世,爷爷也去世了,目前只有奶奶,和幺爸在,我想以奶奶的名义迁回去,可是能够证明亲属的关系的证明镇上不开,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乡上登记独生子女光荣证的档案合并镇府给弄丢失了,DNA证明不能证明隔代关系,简阳市档案馆也没有人口普查的资料,唯一能够证明关系的常住人口的资料五指村还把本人的身份证和父亲的身份证最后一位数的手抄本写错了,市长,像我这样所有能证明关系的路都堵死了,就因为村上身份证手抄错误,导致我不能把户口迁回去,这样特殊情况市长大人是不是可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帮帮我解决身份证错误问题,能让我把户口迁回去,政府是为人民办实事的地方,有些特殊情况也能特殊对待!希望市长大人能帮帮我这个孤儿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因为村上的干部自己的疏忽导致群众连户口都上不了,谢谢市长,感谢政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0 10:5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成公通(2019)36号】关于“市内移居原则”规定: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住房登记户口。本市居民家庭户不得移入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关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与离婚协议书同时使用)、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收养证、亲子签定书等证件,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公证书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等证明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民政部门查询的离婚协议书。已告知您关于“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包括范围。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8月10日09时39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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