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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鹿溪河畔私设烟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6 09:49 已回复

成都市7月7日正式开始实施,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在文件中的第五点中规定了哪些地方不得开办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项目
  《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和相关国家标准,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不得在下列区域或者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
  (二)按照规划用途不得开办餐饮服务项目的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室等主体建筑内。

然而鹿溪河畔小区确在这个文件发出来后,无视此文件,在居民楼设置烟管。在这央督回头看的期间,简直是顶风作案,希望严查并且拆除烟管。小区底商卖蛋糕的店铺自从开业过后,每天晚上九点到十点喇叭不停的播放打折的消息,严重扰民,旁边的母婴店的招牌光污染严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9 16:3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兴隆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鹿溪河畔小区商铺于2021年6月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网招租并完成签约,租赁合同约定承租方装修前需提前向甲方报送装修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场装修,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同时,承租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建设、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租赁标的,保证租赁标的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如产生安全隐患,将进行严格查处。
2、经街道综合执法多日巡查,未发现鹿溪河畔底层存在噪音污染及光污染商家。因您未留有效联系方式,且鹿溪河畔底层商家较少,其临近小区保水逸苑前期收到较多类似反映情况,街道综合执法队遂对保水逸苑底层商家进行排查整治,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商家进行约谈,不得再次出现喇叭宣传噪音及招牌光污染等行为,同时加大了对周边商家的巡查监管力度和频次,经最近多日巡查反馈,未发现鹿溪河畔及保水逸苑小区存在商家喇叭噪音及光污染行为。下一步,兴隆街道将继续加强该区域周边商家巡查监管,对违规噪音扰民及光污染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并整改。
3、兴隆街道城管执法队员已就鹿溪河畔小区底层母婴店招牌进行了排查,巡查时暂未发现母婴店招牌超亮情况,随即城管队员逐一对该片区母婴店商家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商家要严格遵守招牌设置规范,禁止设置妨碍居民正常生活的招牌。同时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其他商家招牌进行了巡查,未发现违规设置商家招牌现象。后续生态环境和城管局将加强对此类问题的监管,发现问题严肃整治,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如还有疑问,联系028-68773061。
因您未留下联系方式,故未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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