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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物业黑心,以电容不行不让安装充电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5 21:37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我是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汇融悉尼湾业主,因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且看见地下停车场有其他车位已安装了充电桩,于是家里响应国家号召,购买了一台插电式汽车,但现在悉尼湾物业却以小区内电容不足为由,告诉业主不能安装充电桩。
玛塞城作为12年交付的新小区, 完全满足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条件,2021年且有其他车位已经安装充电桩,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物业有义务协助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物业不作为,以电量不够为由搪塞业主。据其他业主所说,可以联系物业经理,私下塞钱,缴纳名称为扩容费!上网搜索了一下,其他地方也有这个名称的费用5000-12000不等,国家大力打击这种受贿行为,因此不能助长邪风!联系电力部门,那边回复需要一些资料,物业拒不提供,不理睬不解决!联系物业就说不行!不让安装霸道态度!
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本小区内购置新能源汽车业主越来越多,若小区电容不足,物业可申请电力部门单独布线,以供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从而支持国家政策,而不是置之不理,不作为。若因充电麻烦,每次充电需到处寻找公共充电桩,且需排队浪费大量时间,谁还会选择新能源汽车呢?请领导尽快协调处理此事。
此致
敬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1 15:17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小区在规划建设时,其供电设施设备是根据经供电部门批准的用电容量对应配置,一户安装充电桩可能不会影响用电安全,但如果加装十户、百户、几百户,超容量用电,用电设施设备必然不堪重负,将毁损小区公共供电设施设备,引发安全事故、增加维修费用。所以个别业主增容使用还应从小区全体业主的角度考虑相关线路、设施是否能承载相应的用电负荷。
小区供电容量及相关线路、设施属于小区公共资源,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公平、的原则。个体使用公共资源应取得小区全体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并制定相应的方案。
由于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对住宅小区安装充电桩进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告知住户,加装充电桩会增加小区用电容量,无法预知相关线路、设施能否承载,存在线路、设施损坏,火灾等安全隐患,不能擅自加装,无权利决定可否安装充电桩。
成都部分城区试点政策参考:成都市经信局、市住建局会同市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启动试点。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小区自愿、市场运作”原则,创新模式、简化流程。试点范围内,各筛选5-10个符合建设条件的居民小区,鼓励利用小区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桩并采用“统建统管”模式,即由充电设施运营商在居民小区统一建设、统一运营充电基础设施,在约定服务期限内向居民用户提供充电服务,并承担充电基础设施日常运行维护、报修、免费升级改造,解决充电设施电力负荷不足和建设和运营安全等责任和义务。
2021年3月24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具体政策请向经信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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