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简阳市东部新区武庙镇五一村的一个农民,请问主管领导,我们农村耕地被修水管,征用两年,今年2021年被占,现行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人民政府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项目为张老引水项目,项目为临时占地,通过租用方式临时占用,租用期限为15个月,租金按照两年计算,租金2430元每年(耕地)。青苗补偿为2430元每亩,地面附着物按照成府发[2020]29号文件规定进行赔付,成片初果9000元每亩,成片盛果12000元每亩,成片衰果8000元每亩,幼苗一年以下2400元每亩,幼苗3年以上5000元每亩。若仍有疑问,可直接到武庙镇水务科咨询。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8月9日17时0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