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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十里源墅业主私自搭建改造部分算不算违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5 09:43 已回复

成都市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之前在问政四川平台留言“

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

对比碧桂园十里源墅,该小区下叠业主花园也仅有使用协议,属于公共绿化部分,现在部分业主将花园围入,设置入户门,供私人使用,个别业主将原绿化部分进行硬化,个别业主为增加使用面积,将采光井封闭,做成榻榻米。请问以上建筑行为是否属于违建,如果属于违建该如何处置,不整改又如何处置,该项工作处置需多长时间?”

温江区住建局回复为“

您好,接到《问政四川》〔城建 投诉〕反映“十里源墅业主私自搭建部分算不算违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网友的问题,根据《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六条 ……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辖区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镇人民政府负责乡村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第十四条 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查处机关应当责令违法建设当事人立即停止建设、自行拆除或者改正;并可依法查封违法建设施工现场、扣押违法建设施工设施设备。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改正的,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第十七条 对城镇规划区内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查处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拆除,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市、区(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五)擅自在建筑物楼顶、平台、露台、架空层、地下空间、附属绿地等位置进行建设的;……
第十九条 查处机关应当自调查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作出限期自行拆除决定。
第二十五条 对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违法建设,查处机关应当在县级以上公共媒体和违法建设所在地发布公告,要求限期处理,公告期限为六十日;公告期满后仍无法确定当事人的,查处机关可以在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依法予以处理。”


请问:

  1. 温江区住建局是否将相关信息发函至贵单位进行跟进?

  2. 对比碧桂园十里源墅,该小区下叠业主花园也仅有使用协议,属于公共绿化部分,现在部分业主将花园围入,设置入户门,供私人使用,个别业主将原绿化部分进行硬化,个别业主为增加使用面积,将采光井封闭,做成榻榻米。请问以上建筑行为是否属于违建,如果属于违建该如何处置,不整改又如何处置,该项工作处置需多长时间?

  3. 如果上述业务不归贵单位处理,请明确答复应该找的部门和负责人包括联系方式

  4. 十里源墅违建,业主投诉无门,问物管,物管对于是否拆除,他们每次都笑的很隐晦,不明白,如今执法条例明确,为何投诉8个月来,只见违建越来越多,如果政府部门不介入,那么十里源墅作为“法外之地”,之后违建势必如雨后春笋,难道这就是相关责任部门的担当与作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05 16:42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碧桂园十里源墅小区部分业主涉嫌违章搭建问题,街办正按照《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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