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交警加大了对危险品运输线路检查,无可厚非,但在检查中不按危险品运输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执行,往往引发矛盾激化,希有关部门对检查行为规范,不要只为罚款而检查。具体情况是:根据条例第49条规定,危险品车辆(非剧毒危险品)驶入限制通行路段或区域需办理线路牌,而检查人员不分危险品类型,统一按照剧毒危险品运输标准检查,对一般危险品如燃油、酒精之类的运输不管你是否驶入限制路段或区域,都需出示线路牌。一般危险品的运输其路线和目的地本身具有不确定性,不象客运汽车,其线路和目的地非常明确,这让运输单位应如何办?咨询交警秩序管理大队回头答复是未驶入限制通行路段不需办理,而检查人员检查时就必须办理,造成一个部门2个不同意见,政令不畅,各行其事,害苦运输单位,检查罚款扣分增加运输成本。
恳求:1.协调解决一般危险品与剧毒危险品检查标准,并统一回复!
2.公示全省各地区哪些地段或区域属限制通行?什么时间段属限制通行?
3.延长线路牌有效期限,至少一年一办。因一般危险品运输线路具有不确定性,今天可能泸州,明天可能成都,后天可能南充等等,一个线路牌时限一个月,办一个线路牌时间都需要七天,有时办下来,可能还没运输就过期了。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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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线路通行,运输普通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时需要公安机关审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对处罚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各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由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各高速公路公安分局划定,并向社会公告。您可通过各地公安机关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联系电话附后)。
三、根据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审批决定通知书有效期最长可达一年。运输主体可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办理。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