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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金堂县乾坤乐健健身游泳中心服务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4 14:26 已回复

         我是成都市金堂县人,于2021年4月18日在位于金堂县滨江路二段金都华府11栋的乾坤乐健游泳健身连锁办理一张终身健身卡和游泳一对一12节课,共计缴纳现金5299元,由于该店的负责人和员工服务态度和质量特别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我于2021年7月16日与该店分配给我的私人游泳教练预约7月17日下午18:00的课程,但到了17日下午17:32分的时候对方告知我他有其他事件耽搁了没有吃饭让我延迟半个小时去,我想问问我之所以报私教花费更高的价格的原因不就是为了方便我吗?2、7月21日下午6点我第二次带着孩子去学习游泳,小朋友泡在泳池里面挡住了另一个小朋友的去路,另一个小朋友的教练就在一旁吼我家小孩,导致孩子当场脸色就变了告诉我要回家,我想问问5岁的小孩就是因为不会我才到你这里学习的,如果你觉得他挡着别人了那你为什么不提供一人一道,我花钱是请你们教会他游泳并不是让你们来教育他,况且他在那个位置待着又有什么错呢?3、7月21日我在乾坤乐健泳池边上面对面的给教练说我们把下周三和周五18:00的课也约好,直到7月28日(周三)18:00我又带着孩子去学习,到后我给教练发微信告知我们已经到了泳池边,直到18:15的时候直接问我:我们约课了吗?最终让我很无语,我只有让孩子自己在池子里面玩了,我总共带着孩子去了三次,每次都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我是越想越生气,趁着小孩还在池子里面玩的时间,我联系到了当时给我报名的人员告知他我要把游泳课的款退了,已上课的该怎么算怎么算,他当时给我回复是他是私教部的经理,游泳需要游泳部经理处理,让游泳部经理联系我,直到我7:00多一点从他们健身房出来也没见过他们所谓的游泳经理,直到第二天(7月29日)也没人联系过我,服务之差,我想你们不联系我我主动上门就是了嘛,结果我把事情给所谓的健身部经理和游泳部经理各自又汇报了一遍,得到的答案是他们做不了主,好,既然你们做不了主请找你们能做主的领导来,领导来了,告诉我他也做不了主退不了款,我当场表明给他时间请给他的领导汇报,结果直接没汇报就告诉我不能退款,并且认为他们没有错,说他们所谓的教学是没有问题的,有什么问题让我走司法程序,说我提供不出证据,这不是欺负人吗?最终经过在那不断的争执后终于让我先回家告诉我第二天回复我,截止第二天上午11:09分(7月30日)依旧等不达到给我回复,我又主动问嘛,这个时候告诉我:上方要求安抚会员并道歉,但是不退款,我不知道你们所说的安抚是怎么安抚,反正我截止目前8月4日也没接到你们的任何道歉或安抚政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等;针对上述种种情况我觉得我本人没得得到应有的服务,并且该健身房的处事方式方法真的让我难以接受并且再去他们那进行消费,烦请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退还未上课部分的全部费用(健身费和游泳费),让作为一名消费者得到应有的服务和尊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09 16:12

罗女士: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反映的问题金堂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8月6日15:19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向您了解退费事件的相关情况;8月6日17:04,我局工作人员与乾坤乐健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公司负责人表示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签订的购买协议无法进行退费。
8月9日14:36,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向您说明了我们跟商家沟通协调情况,并建议您向消费者协会反映或走司法程序,您表示知晓。
再次感谢您对金堂县体育事业的支持与理解,也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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