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锦城逸景二期安置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拆迁 咨询】锦城逸景二期安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4 03:1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成都市锦江区万福村三组的居民,我和我爱人于2016.05.06.年结婚,后于2018.03.31.生下一名宝宝,因本人和家人在龙泉驿区工作,想到宝宝以后上龙泉驿区公立幼儿园,所以于2020.09.04把全家五口人的户口由成都锦江区迁入到成都龙泉驿区。我想了解3个问题。
1.我们一家五口现在的户籍所在地,会不会影响我们以后在锦城逸景二期的安置问题?
2.我爱人和我宝宝是否属于锦城逸景二期安置人员?
3.我们一家五口能否统一安置在锦城逸景二期?如果不能一起安置,后续没有安置的人员怎么解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6 14:3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三圣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向村组核实,您户属于“198土地流转宅基地置换”人员,目前处于过渡安置期间。您和您小孩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您爱人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关于农村地区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成公锦〔2020〕8号)文件精神,户籍登记不影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农村地区整村整组或部分村组跨区域搬迁后,搬迁群众户籍应同步迁移到搬迁后居住地;已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农村居民户籍迁移到城镇后,仍享受该集体经济组织相应利益分配。
2.户籍地变更不影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征地政策纳入社保安置。锦城逸景二期目前尚未竣工,竣工后才能进行进行住房安置,具体的安置办法和范围以安置时发布的安置公告为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评价:满意评价时间:2021-08-17 12:08

好的,万分感谢!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