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请问川西营村这边拆迁时要交高额的配套费,你们回复说是当年社区修桥,修路,安装变压器等配套费用补偿,难道这些开支国家都没有拨款吗?没有专项资金吗,我们也从未得知这些费用还要老百姓来出呢。我们老百姓那一亩三分地早就由村上统一出租打理,这些开支不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吗?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花桥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川西营合作社辖区内大部分本地居民为了创收超《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使用面积并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或住房进行出租,因当时居民家庭经济薄弱,暂未向社区缴纳当年社区修桥、修路、安装变压器等配套费用。为了确保农户之间赔偿的公开、公平性,同时确保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经2015年川西营社区居民议事会研究决定,对未批建占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或住房部分补交配套费用,标准为60元/平方米。该费用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帐户,缴费人自行采取转账和现金缴款方式,并由社区开具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