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沿滩区黄市镇政府与棚改拣迁户签合同-年多了还没有完善合同,造成开发商侵害拆迁户的绎济陨失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现由沿滩区黄市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黄市镇幸福路棚户区改造自2010年开始,进行了大量工作,也在积极争取棚改政策,因政策原因未能提前实施。2017年,金尚置业有限公司愿意主动开发,并与棚改区域所涉群众进行了深入沟通,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于2018年正式启动;后在相关政策出台下将幸福路棚改区域纳入了棚改政策,群众按照棚改政策享受相应权益,目前涉及合同资料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针对您提出的补偿问题,对照棚改政策,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已进行据实核算,拆迁户于7月中旬逐户现场确认核算,结合交房面积、过渡费等核算相互补差,并已全面告知履行相互补差义务后享受安置房权益,群众在核算后自愿签收了房屋交房确认单,不存在据实核算不清或利益受损的情况。后期,黄市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棚改政策执行,本着不重不漏的原则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并据实扣减不合规补偿权益,若您对核算过程有疑问,欢迎随时到黄市镇政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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