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射洪市 » 成人改名被拒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建言 投诉】成人改名被拒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2 23:1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很抱歉打扰您了,现在作为普通公民的我,希望能够合法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对自己的名字进行更改。
为了这件事,我说服了父母,父母也同意更改,我提前在网上查找资料,向当地派出所民警咨询了改名字所需材料,并向我的单位开具了证明,准备好一切,打算在8月初更改名字。可是,今天到了射洪市大榆派出所,户籍窗口,等待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排到我的时候,民警告诉我成年人不能更改名字,且再也没有理会我,我询问缘由,民警直接无视我,为他人办理业务,就这样我等到了所有人办理结束,到了中午12点,这位民警就直接去吃饭,依旧没有理会我,其他民警吃完饭7-8人围着我,一直说不能改,四川省政策未实施。我询问有符合条件的原因应该是可以接受更改,其中一位民警让我去政务中心,说只要他们同意,我就为你办理。由此我下午去了政务中心,一位民警在门口 询问我办什么业务,知道我办更改名字,让我去找当地派出所,然后以文件未实施为理由,说我不能更改名字,但是我多次申明,我是符合更改名字的条件。但是他却说我这名字不符合,哪里不符合,还不够谐音嘛,不是本人经历过真的很难懂那种感受,最后这位民警让我再等半年之后再询问,我内心真的是十分难受,我希望得到的是帮助,而不是拒绝!
我更改名字的理由完全符合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我的姓名为,陈天凤,首先从小学到现在大学,很多老师和同学都会念错、写错我的名字为陈天风,由此,我小学初高中一直被取绰号“成天疯”,受同学嘲笑,导致现在非常自卑,渐渐的长大了,生怕别人念错名字,心里非常抑郁。做出这个决定也非常不易,名字不是自己取的,但是我有选择更改的权利,我想喜欢自己的名字,大大方方说自己的名字,这样的念头让我决定一定要改名字,可是现实却泼了我一盆冷水,为了这件事处处碰壁,就连更改名字申请书都没见到,却被一次次拒绝。
在网络上看到许多人都改名成功,感觉他们的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好好啊。为啥我们这的就是各种理由拒绝,希望尊敬的领导帮忙协调一下,实现我这多年的愿望!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05 17:15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8月3日上午,您前往大榆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事项,我所民警多次询问其变更姓名理由,您只称因姓名重名想改名字。(一)根据《遂宁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六章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成年人原则上不能更改姓名)。(二)根据《全省公安户政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公厅治发[2015]19号文件第七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正在被刑事处罚,以及变更姓名可能影响其他公民、组织依法正常行使权利的人员,不予变更姓名。(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1)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2)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3)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5)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因此我所告知您,按照规定成年人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姓名,且重名不符合姓名变更条件,无法办理姓名变更。(四)现您再次以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要求办理姓名变更。经查,您名叫陈天凤,其弟弟名叫陈天龙,其父母应该是希望子女成为人中龙凤,这并不违背公序良俗。虽然《中华人民公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第三章第一千零一十二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但该规定没有对依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补充说明,且我局是根据省厅、市局规范性文件执行。(五)若今后有新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安机关出台的成年人更改姓名的相关实施细则,我局将按照新法新政予以办理。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支持与信任!(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